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正文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1-1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001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1-13

陕自然资发〔2020〕2号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6〕8号)精神,加强对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争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在行业部门前列,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并报厅领导同意,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如下:

组 长:薛建兴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卢 勇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厅公开办)设在厅办公室,厅办公室主任兼任厅公开办主任。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事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