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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 2013-11-28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31220-171539-505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3-11-28

2013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国土资源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岗位履职本领,在新的起点上适应国土资源工作发展需要,根据省、部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结合系统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省关于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大工作职能,以及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以教育培训为平台,以实用管用为目的,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着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国土资源骨干队伍,完成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2013年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国土资源事业站在新的起点创新奋进的重要一年。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要求,着眼形势任务、素质层次和实际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履职能力的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全系统干部素质能力与形势任务需要相适应、与省厅党组要求相适应、与本职岗位需求相匹配,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省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厅人事处统一管理,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培训需求,制定培训意见,协调培训相关事宜等。

四、培训对象

今年的培训对象为全省市、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干部和省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及新进工作人员,其中省部年度安排的干部选调培训班,由厅人事处承办,相关处室和市局协助;纳入省厅年度计划自办的市、县局机关干部和基层国土所长培训班,由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主办,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各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国土所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五、培训内容

省厅机关培训重点抓“素质”,以综合能力为主,注重提高思想修养和综合素质;市(区)国土资源局培训重点抓“技能”,以业务本领为主,注重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县国土局重点抓“实用”,以岗位需要为主,注重发挥业务骨干和国土所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执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条规定和要求,结合全系统开展以治庸、懒、散、慢、软、奢为主要内容的“作风转变年”、和深化“两整治一改革”及创先争优等教育活动成果,把干部思想统一到中省重要决策上来,统一到厅党组对今年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在全面理解、融会贯通上做文章,在指导实践、推动发展上见成效,以增强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指示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岗前初任培训。主要是对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的大学生以及通过调动、军转安置等形式进入国土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今年一季度举办一期2012年军转安置干部国土资源业务基础知识培训班。重点围绕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核心业务基础知识,立足新进人员适应能力需要和岗位需求,从国土资源工作整体概况、职能任务、操作实务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有关要求进行教育培训,促使新进人员更快熟悉新环境,了解新工作、新要求,尽快掌握国土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为适应环境、胜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干部选调培训。主要是参加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部门分配的调训指标,按计划、分层次安排厅级领导、机关处级及其他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生态文明建设”等各类轮训、培训班。同时认真组织协调厅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干部参加“三秦大讲堂”等知名专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高端培训。

(四)自主选学培训。主要是参加省委组织部在省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教育培训基地举办的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公务员网络培训平台,积极做好厅机关公务员网络系统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公务员职业道德必修课程的学习教育和年度考核工作,使机关公务员进一步弘扬职业精神,发扬职业作风,遵循职业操守。

(五)业务培训。省厅主要抓好三个层面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13年度县处级以上干部专题培训计划的通知》安排部署,在第三季度举办一期全省市、县(区)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国土资源土地政策培训班,旨在加强地方换届后新任分管领导干部对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法规的认识理解,提高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国土资源理念,促进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在落实国土资源部年度培训计划任务的基础上,今年计划举办18期由市、县局机关干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另行通知)土地管理方面,着重加强与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地籍管理和土地整治项目等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地质矿产管理方面,着重加强与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动态监督、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方面,着重从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手段、严肃查处案件等方面入手。特别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相关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作为重点,着力提高市、县国土局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本领和实践能力。三是大力加强全系统基层国土所队伍素质建设,计划年内举办两期基层国土所所长业务培训班。从今年开始,针对全系统基层所的特点、地位和队伍素质现状,集中用两年时间,分期次对全系统国土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大规模教育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知识、基本政策法规和操作务实,重点加强实践运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农村土地政策与应对矛盾纠纷的培训,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前沿阵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国(境)外培训。依据中省有关规定要求,厅办公室按照年度出国(境)学习培训计划,提出国(境)外培训的意见建议,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外事办批复后,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有计划地组织厅级领导、处级干部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培训考察,学习和借鉴国(境)外先进经验,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七)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系统干部通过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形式,参加各类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鼓励系统干部结合工作需要,边干边学,可适当选拔符合条件的机关干部到高等院校攻读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或委托高校举办高层次研修班,培训一批高素质的业务骨干。所需费用由受训干部所在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支持。

六、方法步骤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安排和设计培训班次,根据培训对象岗位职责和适应能力安排教学内容,突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开展教学,着力在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是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大集中办班力度,发挥集中办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把自学作为经常性、常态化的学习形式,通过自学加强知识更新,增长才干,更好适应岗位需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上级调训和自办培训相结合。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全面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同时,各市(区)国土资源局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自办培训班,集中时间、人力,外聘优秀授课人员,在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三是短期培训与长期教育相结合。针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发挥短期培训班成本低、见效快的优势,加强短期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鼓励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专业结构,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知识层次。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立足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好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好上级调训任务和本单位的培训任务。要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人事处(科)牵头抓,承办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培训教育工作抓好抓实。对列入省厅2013年度计划的培训班,主办和承办单位要提前准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市局要对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有针对性地选派基础好、肯钻研的干部参训,有侧重地加强对业务骨干的培养,妥善处理教育培训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使培训内容、时间、人员、效果落到实处,取得“两不误、双促进”。

(三)贴近实际,讲求实效。各部门在组织实施培训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确定办班的形式、办班的规模、内容的安排、课程的设置等。紧紧围绕今年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紧贴国土资源管理实践,认真备课讲课,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参加培训的人员真正学有所获。同时,对培训中具有创新性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厅人事处,以便示范推广和交流。

(四)积极保障,合理使用。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对纳入省厅年度计划的培训班,由省厅培训专项经费支付;对厅机关各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厅人事处与资金资产处会审后,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从其业务经费中予以解决,不足部分按有关规定收费。对发生的各类培训费用支出,均由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结算,做到费用明确,支出合理,依据充分,审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