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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自然资源十件大事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02-01 08:25:57 来源: 点击量:

2018年,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助推“五新”战略任务实施,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对自然资源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锻造干部队伍、塑造行业形象、履行时代担当,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1、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

2018年11月14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总体要求,整合原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建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以及水资源、草原资源、森林和湿地资源等调查与登记管理职责,统一领导和管理省林业局,列入省政府组成部门。

2、增减挂钩指标

流转收益58.9亿元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全年流转增减挂钩指标46宗2.07万亩收益58.9亿元。其中省内流转21宗0.99万亩收益26.5亿元;跨省调剂25宗1.08万亩收益32.4亿元。2018年度流转收益是2017年度的11.8倍,为全省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发展动力。

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陕西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动入位正确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利。组织编制的《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16—2030)》为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奠定基础。编制完成《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等促进重要生态区域资源有序利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完善方案印发执行,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逐步理顺。

3、延安治沟造地

超额完成50万亩目标

2012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批复开展延安治沟造地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模50.67万亩,新增耕地4.63万亩。项目建成将惠及延安市13个县区200多万群众。截至2018年底,延安治沟造地已完成建设规模50.96万亩,完成率100.6%;新增耕地7.95万亩,完成率172%;后续配套工程有待完善。

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落实5804万亩耕地和459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补充耕地2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68万亩,完成65万亩建设目标,完成率达到104.6%。我省“6·25”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受到自然资源部通报表扬,省自然资源厅被评为活动组织全国优秀单位,“邀请群众代表来省厅”交流活动被评为优秀宣传项目。

4、全省建设用地

审批完成年度任务224%

2018年5月11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改进和下放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夯实省市县三级政府用地分级审查职责。这一改革使得审批周期由原来的2个月减少为18个工作日。报请省政府或国务院的用地审批报件分别由原来的21项、33项简化为8项、16项。全年我省共完成建设用地审批24.65万亩,完成年度任务224%,有力推进银西高铁等18个铁路、机场在内的一批中央和省里重点项目落地。

2018年10月2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提高30%,被征地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更多维护。

5、全国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形成“高陵样本”

作为全国“三块地”试点地区之一的西安市高陵区,在省自然资源厅和有关地方政府指导下,历时3年形成了宅基地管理“1+6”试点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10项试点制度、农村土地征收19项试点制度等制度性成果,在全国居于中上水平,为大城市郊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高陵样本”。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十三五”以来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累计下降率为11.6%,完成总目标的54.8%;年度下降率为6.1%,高于全国5.27%的平均水平。编印《陕西省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案例汇编》,向全省推广立体开发、复合利用等节地技术和模式。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全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6万亩,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目标123.7%;清理闲置土地3.4万亩,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目标226.6%。全年全省供应土地16.3万亩。

6、国土三调聚焦

五大工程凸现陕西特色

2018年,全省国土三调聚焦示范工程、科技工程、共享工程、智慧工程、廉洁工程目标,强化政府主导、技术支撑、质量管控、审计监管措施,推动省市县三级合力联动完成调查任务。我省增设的“秦岭保护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全省交通物流用地调查”两个专项调查,为开展秦岭自然生态保护和发展“三个经济”奠定基础。

2018年,全省三调工作开局良好。落实调查经费3.48亿元,组织10期共计培训专业人员3200人次,105个县区91个完成作业招投标工作。截至目前,国家下发变化图斑602万个,全省已完成内业核查222.9万个,外业核查94.6万个。其中,岐山、长武两个试点县内外业核查全部完成。通过扎实推进各项调查任务,努力做到保证进度、保证质量、做出特色,我省建设形成“1+X”型自然资源调查体系、国土空间管制监测体系、调查数据共享服务体系,为落实好“五个扎实”要求、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好服务。

7、全省99%县区

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

2018年11月28日,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第五次月度推进会披露,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我省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房产交易登记指标位居全国第五位。

2018年,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深化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全省累计投入登记业务大厅121个、窗口930个、工作人员1552名,日均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7000余件;业务办理从平均8个环节降至3个环节,一般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低5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目前交易、缴税、登记实现95个县区“一窗受理”,99%的县区“一厅办理”,23个县市开展网上预约等电子化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便民利民,累计收到企业和群众感谢信等520余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5万件次。

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共计取消各类审批事项29项。取消资格认定事项4项,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1项。向中国(陕西)自贸区下放和委托6项许可事项。向市县两级下放和委托属地化管理事项52项。

8、全省易地扶贫搬迁

安置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省自然资源厅紧盯“开工率、建成率、入住率”,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前提,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18年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已竣工27.80万套93.62万人,竣工率98.09%;配套达标27.68万户93.24万人,配套率97.69%;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入住27.24万户91.99万人,入住率96.37%,安置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省自然资源厅准确判断易地扶贫搬迁阶段性特征,及时把工作重点由建设转向促进群众实际入住、稳定脱贫,全面推广“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工作模式,着力培育打造搬迁群众后续脱贫“社区+”的陕西模式,大力推广“社区工厂”模式,落实落细“三单一卡”举措,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4次向全国推广介绍陕西做法,省政府连续2年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经验,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先后21次、省级主要媒体44次宣传介绍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陕西易地扶贫搬迁品牌在全国持续叫响叫亮。

9、陕西列入中央财政

支持地灾防治重点省份

2018年11月15日,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正式将陕西省列入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省份。从2018年至2022年,中央财政每年支持陕西省4亿元,连续5年共计20亿元,用于地灾防治工作。

2018年,全省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起,避免862人伤亡和4706万元经济损失。全年消除隐患点930个,有效保障1.9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零伤亡”。开展地灾应急演练4818次,人数29.4万人,建设地灾防治高标准十有县17个,全省地灾防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出台《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指导意见》,安排1.2亿元资金用于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8万亩。

10、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6宗矿业权全部退出

2018年7月31日,省政府出台《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6宗矿业权全部退出,省级以下保护区内229个矿业权清退189个,同期全省采石矿山减少68.5%。

与此同时,省自然资源厅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形成科技化、清洁化、循环化、集约化的高质量资源利用新路径。2018年,新立探矿权10个,采矿权17个,释放煤炭产能4300万吨;投放采石矿山10个,单矿平均产能规模290万吨/年,释放产能2900万吨,近期还将投放采石矿山规模1110万吨。全省新发现中型以上规模矿产地11处,新增矿产资源潜在价值3335亿元。在商南县湘河镇梳洗楼村发现的晶质石墨矿储量约为1210.91万吨,预计为(超)大型规模。

2018年土地、矿产省级非税收入84.49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9.38亿元,矿业两权价款65.11亿元。(记者 齐卉 通讯员 焦育民 转载于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