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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耕地红线 陕西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08:50:13 来源:凤凰网陕西综合 点击量:

11月27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唐亚平出席,介绍陕西省耕地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在发布会现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亚平表示,自“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省耕地保有量5965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595万亩,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守住了全省耕地保护红线。今年10月份,省政府验收了延安市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工程共完成建设规模55.48万亩,超额完成4.8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1.77万亩,超额完成7.14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2.42万亩。

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95万亩

耕地保护事关中国农业稳定、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之大事。陕西省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了耕地管控性、约束性、惩治性、补救性、建设性保护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省、市、县、乡逐级签订责任书,逐级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依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95万亩,超出规划确定任务5万亩,全部实现勘界定标、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同时,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初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75万亩,为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提供空间。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新增耕地80多万亩

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国家耕地占补平衡新要求,积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通过土地整治等措施,集约开发未利用地和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后备资源,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通过“旱改水”“坡改梯”、土壤改良、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综合整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耕地质量;通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零、散、乱、旧农房等拆除归并和复垦耕种,有机调整生产和建设空间布局,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十三五”期间,全省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80多万亩,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强化土地执法监察 确保“农地姓农”“耕地姓粮”

近年来,各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耕地“非农化”等现象时有发生,对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全省围绕保护耕地这个核心,大力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工作,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省自然资源厅通过“12336”热线受理滥占和破坏耕地行为举报,确保24小时举报途径畅通;省、市、县、乡、村紧密联动,完善五级巡查网络,确保滥占和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定位在开端、解决在萌芽;开展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核查,挂牌督办典型案件,严格处置滥占和破坏耕地等各类违法行为;在地方上推进卫片执法检查,认真开展约谈问责和整改落实,并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坚决制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行为,尤其是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确保“农地姓农”“耕地姓粮”。

针对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唐亚平表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督促各地尽快研究出台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政策,落实补偿激励资金,对全省耕地保护、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给予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一定的补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耕地保护工作对于确保耕地数量、质量,提高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围绕耕地保护这一条主线,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