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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答复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涉及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综合管理、海洋文化等方面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11-04 09:07:54 来源: 点击量:

近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多项提案的答复,其中包括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综合管理、海洋文化等多个方面。

关于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就《关于推动将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落户深圳》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在深圳前海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是推动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与广东、深圳方面的沟通,在充分发挥现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的前提下,指导广东省有关方面开展国际海洋开发银行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就《关于积极推进海砂淡化产业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建筑用砂严重短缺问题》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目前,自然资源部依托国家地质调查专项,开展了部分海域海砂资源潜力调查与评价,并根据原国家海洋局《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规范海砂开采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

下一步,将从5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将海砂资源调查纳入海洋资源综合调查工作内容,加强大亚湾、三亚等近海的海砂资源调查,综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相关规划编制打下基础。二是加强海砂使用环节监管,指导地方加大对预拌混凝土及用砂质量的抽查抽测力度,强化信用惩戒,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工程参建各方严格执行海砂使用及检测的标准和要求。三是加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出让管理,科学选划海砂开采用海区域。四是加强用海行为监管,对海砂开采用海集中区和限制开采区的海砂开采,实施海域使用和环境影响动态监测。加强与海警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开采海砂的打击力度。五是鼓励海南省总结海砂淡化工作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合理布局使用海水淡化水进行海砂淡化的项目,鼓励相关科研机构开展海砂淡化和海砂深远海开采相关技术研究。

就《关于国家支持珲春市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及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提案,自然资源部作出答复。

珲春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具有重要意义。对此,自然资源部答复,将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吉林省立足现有海洋产业基础,梳理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合作需求,特别是有效对接浙江宁波海洋产业发展,逐步以国内南北区域合作带动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多边合作。同时,在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时,与各有关方面开展促进珲春市海洋产业集群发展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海洋产业集群发展的任务和方向。积极建议将支持珲春市海洋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纳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事项予以推动。

关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就《关于刻不容缓将治理黄海海域及岸线浒苔灾害列入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自然资源部重视浒苔绿潮灾害防治,部领导专程赴山东青岛调研浒苔绿潮灾害相关情况,多次组织召开浒苔绿潮灾害防治专家座谈会、部专题会,深入研究浒苔绿潮灾害防治措施。根据机构改革新变化,自然资源部对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协调组成员作了调整,确保联防联控机制顺畅运行。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江苏省在苏北辐射沙洲紫菜养殖区,采取紫菜养殖筏架上喷涂次氯酸钠除藻剂的方式,大规模清除筏架附生的浒苔绿藻,基本杜绝藻体入海,实现源头治理和早期防控。同时,统筹考虑把浒苔绿潮灾害防治纳入自然资源督察,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优势,构建海陆空一体的立体化监视监测网络,强化早期监测、早期打捞。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

就关于开展珊瑚种植修复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珊瑚礁生态修复科学研究和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制定珊瑚礁保护修复政策措施,构建珊瑚礁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通过人工培育、移植等方式,提高珊瑚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一直致力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研究,形成了具有近岸特色的包括珊瑚礁生境修复,珊瑚人工培育、移植、病害防控等在内的修复技术体系,并在海南蜈支洲、广西涠洲岛开展了珊瑚苗圃培育及珊瑚礁生态修复工作。《珊瑚礁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指南》《珊瑚礁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正在制定中。

就《关于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大保护计划》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黄河三角洲的生态保护,有关部门相继按规划实施了流路补水、水系连通、湿地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有效遏制了海岸线退缩、湿地萎缩等不利局面。在关于搭建国家级黄河三角洲监测研究平台,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方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国家湿地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有关部门进行了“黄河三角洲海岸带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示范”“典型滨海湿地及潮间带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估和生态修复示范”等项目研究,加强黄河三角洲湿地科研监测平台建设。在关于启动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方面,水利部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方式逐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支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黄河三角洲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关于强化海洋综合管理

《关于规范沿海滩涂管理》提案提出,着力解决滩涂管理中的适用法律争议和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问题,推进滩涂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

对此,自然资源部答复,自然资源部已明确以海岸线作为土地与海域的管理界线,正在组织沿海各省(区、市)开展新一轮的海岸线修测工作。同时,将按照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的要求,统一开展沿海滩涂调查,统一规范“滩涂”“海域”“海岸线”等定义与内涵,查清海域滩涂的位置、类型、分布等情况,为海滩资源利用和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在目前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将进一步明确沿海滩涂调查的技术要求,与海岸线修测工作做好衔接,为统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打下基础。

在海岸带保护管理立法、规划方面,自然资源部将开展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陆海统筹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谋划好海岸带地区保护与利用空间格局,有效解决海岸带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结合海岸带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滩涂重点区域管理,开展滩涂整体保护和适度利用管理制度、海岸带动态监测调整制度以及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等研究,优化存量资源配置,严控滩涂空间供给增量,加强滩涂受损滨海湿地生态恢复修复和综合治理。

在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推进沿海滩涂资源生态保护与利用方面,自然资源部正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扎实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此外,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各项改革任务,坚守自然岸线保护目标、维护海岸功能、改善海岸景观、提升海岸价值。

针对《关于统筹海域利用、加大渤海油田勘探开发力度》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当前,自然资源部正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指导地方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坚持陆海统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综合平衡各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统筹利用渤海海域,推进渤海油田勘探开发,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推进建立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专门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军事、航运、空间规划等与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推动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渤海资源合理利用和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就有关岛礁地名进行标准化的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将根据职责,继续加强对全国海岛的常态化监视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海岛地名管理工作。

关于提升海洋文化节影响力

针对《关于设立全国性“中国海洋文化节”》提案,自然资源部答复,国家层面已有“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涵盖海洋文化、海洋宣教等方方面面。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批复同意浙江省保留“中国海洋文化节”。经与有关部门联系,现不宜再由国务院宣布设立全国性的“中国海洋文化节”,建议做大做强现有的“中国海洋文化节”,并扩大其影响力。

答复进一步说明,2018年自然资源部已与浙江省进行了工作对接并达成共识,双方将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提升整体定位,创新活动内容,共同努力把“中国海洋文化节”打造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海洋文化交流平台、海洋强国软实力的传播平台、沿海各地海洋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海洋文化产业的培育平台。自然资源部将充分研究相关建议,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吸纳落实。来源:中国海洋报 作者:孙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