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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府谷县东峰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东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十五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06-28 10:26:23 来源: 点击量:

陕自然资公告〔2019〕1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府谷县东峰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东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府谷县飞马梁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飞马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府谷县新民镇东沟联办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子长县禾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汇元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洛南县马头山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美鑫矿业有限公司铜川市耀州区冶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秦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南县槐树坪钒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南宏盛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南县千家坪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县升兴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县升兴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前梁矿业有限公司前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县宝兴源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石泉县盛隆矿业有限公司石泉县漆树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榆林市榆阳区七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榆林泰发祥矿业有限公司麻黄梁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