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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局荣获“全省行政复议先进集体”称号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01-12 10:20:07 来源: 点击量: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行政复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咸阳市自然资源局荣获“全省行政复议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咸阳局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坚定政治站位、强化法治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有错必纠”,为助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咸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全面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全流程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大环节,制作统一的法律文书,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统一案件的审查标准,严格适用事实和法律依据。健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机制,兼顾复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复议工作提供有力法律协助。

二是坚持复议机关监督纠错职能。全面从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执法不断规范。近三年来,行政复议纠错率达19.3%,通过撤销一批违法行政行为,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三是探索建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和解、调解、谅解的方式结案;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认真核实事实,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案情复杂的案件,采取实地调查和公开听证等方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咸阳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