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信息 > 市县信息 > 咸阳市 > 正文
咸阳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09:27:42 来源: 点击量:

近日,咸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咸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标志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规范开局,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章程》明确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为市委、市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最高议事机构,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就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为市委、市政府各项空间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审议意见。规委会广泛吸纳全社会人文地理、经济发展、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市政交通、艺术景观、自然生态、资源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学者为规委会委员,以“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规划决策机制为基础,鼓励全体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全市国土空间科学高效地规划和管理。

《章程》共设七章三十一条,包括规委会工作宗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议事机构、委员管理及有关附则。《章程》明确规委会及4个专委会31项主要职责,涵盖审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涉及的技术规范、重大公共政策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涉及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重大规划研究成果,需报省、市政府审查审批的重大法定专项规划及规划实施中的重大调整等。

《章程》的印发实施,为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做好监督实施立规定矩,通过规划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水平的不断提升,强化规划统筹和引领作用,维护公共利益最大化,促进咸阳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咸阳局郭亮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