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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局印发《实施意见》 建立健全市本级资源规划领域全过程巡查工作机制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08:30:39 来源: 点击量:

日前,榆林市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本级资源规划领域全过程巡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通过明职责、优机制、强监管,提高“早发现、快制止、严查处”能力,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对资源规划领域全过程巡查工作总体要求、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就责任分工、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各分局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全过程巡查各项工作,包括建设用地供后巡查、规划许可批后巡查、违法用地采矿巡查、裸露扬尘土地整治巡查等;市局各相关科室单位是巡查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分局对口业务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厘清巡查工作职责,夯实巡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巡查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地理信息优势,优化巡查监管方式,提升常态巡查效能,加快构建空天地联动巡查工作体系;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优势,扛实基层组织职责,争取行业部门支持,尽快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要求,各分局要全面承接相关巡查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持续优化巡查工作流程,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要制定对口业务巡查工作的具体流程,加强业务咨询指导,建立齐抓共管、协同推动的巡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完备的巡查工作制度体系。(榆林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