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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05-08-23 00:00:00 来源: 点击量:

各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单位: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41号)要求和《陕西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方案》安排,我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基本结束。为了进一步做好注册登记工作,结合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申请单位应高度重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工作,申请的资质要突出本单位特点和优势,申请资料要客观、如实地反映本单位情况,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材料补充要求》(附后)提交,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规定,三年内不予其注册登记地质勘查资质。
  二、甲级资质必须具备该专业重大业绩,特别是固体矿产勘查,必须具备中型矿床详查以上工作业绩。
  三、按照部《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技术人员专业原则上按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认定,地质(或地质矿产)专业可根据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认定为区域地质、矿产地质、遥感地质、化探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其他专业工作的,可作为该专业的一般技术人员;测量专业人员不能作为所有类别资质专业的技术人员。
  四、设备仪器以本单位拥有的设备仪器为主,属地化后调拨或租赁的设备不能超过本单位主要仪器设备总数的1/3。
  五、单位业绩是指该单位成立后提交的成果报告等。
  六、申请单位自接到修改、补正材料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未交的,按原申请材料审核。
  七、申请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陕西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材料补充要求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所有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三份,精装一份,简装两份。按份装盒提供。
  1、承诺书。按《承诺书》样式打印、盖章。
  2、申请书。按填写说明填写。其中,工作经历内容不超过1000字;主要业绩按区调、矿产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水工环、选冶加工、岩矿测试等分类填写,填写内容主要为完成的勘查成果报告。事业单位注册资金栏填写开办资金。所填内容言简意赅、条理清楚。
  3、地质勘查技术人员一览表。所学专业栏按毕业证书上专业填写,技术职称栏按职称证书上专业职称(专业+级别)填写。从事专业原则上应与职称证书专业一致,按申请书中勘查技术人员栏20种专业分类名称分类填写。填写顺序按专业名称及职称级别依次分类填写。若有聘用人员,则在备注栏注明内聘(指系统内部调配聘用的人员)、外聘(指从系统外部聘用人员)。
  地质勘查技术人员不包括工人及与地质勘查技术无关的工作人员。
  4、地质勘查设备仪器一览表。在序号与名称栏之间加类别栏,类别按申请书中勘查设备仪器14种类别依次填写。若有调拨或租赁的,在备注栏注明调拨或租赁。
  5、地质勘查管理制度一览表。主要包括地质勘查工作管理制度和地质勘查质量监督制度两方面,不包括其它方面的制度。
  6、技术骨干从事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简介。与申请书中地质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栏填写要求相同。
  以上1—6项材料须统一装订,并提供电子文档。
  7、法人证明文件及资产证明文件。法人证明文件应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产证明文件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认定的《资产负债表》,认定文件中应明确总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内容。
  8、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9、单位职工花名册、聘用合同及聘用人员原单位下岗、离岗证明。单位职工花名册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无主管部门的,加盖本单位公章。内聘人员应附有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调配的文件。外聘人员不得超过本单位拥有本专业人员总数的1/3。
  10、身份证及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顺序按技术人员一览表排列,每人身份证(上)及职称证(下)复印成一页A4幅面。职称证书无专业的,应附审批单位具有专业的批准文件或评审意见。身份证或职称证不能证明该人员所属单位的,应附人事调动文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证明。职称证书应提供原件。
  11、勘查设备仪器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和原单位购置发票或调拨设备仪器资产台帐复印件。顺序按仪器设备一览表排列。
  12、单位及个人业绩证明文件。主要为申请单位提交报告的项目任务书(委托书或合同书)、提交报告扉页、报告审查意见或矿产资源储量机构批文,单位及个人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且与申请书中地质勘查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栏填写内容相对应。
  13、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简介。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内设地质勘查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须加盖该机构印章,并详细说明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名单及责任人等。
  14、勘查管理制度。主要提供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管理两方面制度,且与管理制度一览表对应。
  15、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证明文件。质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16、勘查设备仪器租赁合同书。可租赁的仪器设备限于《标准》中带“※”标记的设备。
  17、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7─17项材料,按序统一装订,若材料较多,可分册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