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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林业局

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5-11 09:28:17 来源: 点击量:

陕自然资调查发〔2022〕2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省及各设区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履行“两统一”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共同组建“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专班”(见附件1),全面负责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统筹和管理,监督各地调查监测工作推进情况。省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参与。

(二)市级。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参照省级模式组建工作专班,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和现地培训工作。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上报经市级工作专班审核后的调查监测成果。市级调查监测成果于9月30日前上报。

(三)县级。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参照组建工作专班,各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上报经县级工作专班审核后的调查监测成果。县级调查监测成果于8月31日前上报。

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分工、进度安排、主要成果、技术方案等详见“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附件2)、“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林草湿调查监测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统一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全程负责,履职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市级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指导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强化保障;市县各级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本级财政部门联系,落实工作经费,规范支出,按时拨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要提早谋划,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调查监测队伍;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机构队伍的调查监测作用,确保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业主管部门是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监测任务;要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四)严控质量,确保安全。各县级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技术培训,严格全过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县级全面自检、市级抽查、省级检查制度、强化事前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作为工作底线,强化安全教育和管理,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参照“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见附件4),从事野外调查监测工作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人身安全。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各市(区)工作专班组成方案、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请及时报省工作专班办公室。

附件: 2022年陕西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林业局

2022年5月7日

(陕西省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 涛 029-84333075, 传真:029-84333025;

许亚军 029-88652146 ,传真:029-88617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