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信息 > 通知公告 > 正文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5-11 15:50:00 来源: 点击量:

陕自然资法发〔2022〕4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省委普法办、司法厅《2022年陕西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陕普法办发〔2022〕5号)要求,扎实开展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就本系统开展2022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民法典普法作“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全省自然资源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三)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五、活动安排

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采取有力举措实现民法典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民法典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各级党组织要开展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政府依法行政全过程,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民法典宣传,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民法典相关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充分利用下基层调研、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时机,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发挥宣传文化骨干的作用,促进民法典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抓前端、治末病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民法典宣传大普法格局。

(二)聚焦基层宣传。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结合,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

(三)强化实际效果。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发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6月6日18: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厅法规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史闯   联系电话:029-84333100

邮箱:1652511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