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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2-09-26 09:04:40 来源: 点击量: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2022年国庆节将至,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举国关注,举世瞩目。为认真做好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以及部省安委会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正确看待形势。国庆节马上来临,由于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节后随即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会议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季节转换特点明显,特别是全省进入秋淋天气,各地旱涝急转风险加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极其深刻。河北迁西铁矿透水事故、湖南长沙电信大楼火灾事故,贵州贵阳三荔高速交通事故等为全系统敲响了警钟。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的问题还时有发生,等等,必须引起全系统高度重视。

(二)提升思想认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保安全各项工作,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实际效果上。要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提升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三)夯实监管责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突出行业特点,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迎盛会”为主线,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为抓手,针对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扎实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风险隐患大排查。煤矿要重点排查未批先建和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安全隐患;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以及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开采等问题隐患。

(二)排查土地违法问题隐患。重点在空间规划、用地审批等方面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隐患,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等突出问题,杜绝因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预警预报,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雨前、雨中、雨后的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基层做好防范工作;落实好隐患点群测群防措施,加强专业监测点运行维护,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做好“人防+技防”监测预警工作;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指导乡镇政府及时果断撤离群众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防止私自返回造成的人员伤亡,打通地质灾害防治最后一公里。

(四)加大各级机关、直属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各级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强化对外出、休假人员的教育和管控;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行车安全、资料安全、人身安全以及病媒生物防治、防触电、防火灾、防盗窃、防泄密等检查力度,确保安全。

(五)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全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要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敢于动真碰硬,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省厅将结合厅领导包抓工作机制,由各厅领导带队,分两轮对各市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督导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严格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追责问责,对问题频出、隐患多发的地区,将公开进行约谈。

三、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各类非法行为。

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要以百日执法行动为牵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无证、超层越界勘查开采及非法转让、持超期证开采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决不手软。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发现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做到行政执法到位,监管履职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灾害事故。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通信畅通、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信息报告准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扎实做好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收官工作。

(一)对标对表,做好总结评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厅下发、转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标对表,对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围绕宣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推进矿山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加大整治关闭力度、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尾矿库选址规划用地审批与综合治理、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综合防灾减灾内容编制、自建房专项整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行动等内容,以及配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城市建设、工业园区、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设施等全省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推进三年行动相关内容,全面梳理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总结有效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各市局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将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报厅安全办(矿业权管理处)。

(二)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工作。9月21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109号),省安委会办将委托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对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评估,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准备印证资料,以备国务院、部、省安委办延伸检查、评估、验收,并请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将印证资料(一式两份)于9月28日前提交至厅安全办(矿业权管理处供稿)。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