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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3-01-04 11:44:45 来源: 点击量: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厅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将其纳入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全厅购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督促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其深刻内涵,为高质量开展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厅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认真听取关于《陕西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研究推进具体工作措施。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积极对接各市区和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服务电力、铁路等用地大户,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通过允许申请先行用地、以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允许线性工程分段报批以及加大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等政策,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实行“三周清零”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中省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进度。2022年全省62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已保障用地527个,保障率达85%。

(二)全力支持煤炭保供。对国家发改委确定和自然资源部调度的保供煤矿,办理生产规模提升时前置手续不全的,采取要件承诺制,企业承诺落实期限后可直接办理登记手续。今年累计为生产煤矿办理矿权手续34宗,平均办理时间由2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大型井田矿业权按现行政策出让收益评估额过高、首期缴纳金额过大问题,我们靠前服务,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报请省政府专题研究,一方面,由企业预交部分出让收益后即可办理2年有效期采矿许可证,保障煤矿正常建设生产;另一方面,立即启动煤炭出让收益率和出让金额结合的征收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

(三)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稳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起草了全省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方案,采用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水电气(暖)联通办理。全面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改革,在用地单位符合登记条件、土地价款税费缴纳完毕的前提下,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省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时间压缩至3.3个工作日,同比减少0.7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财产指标持续向好。

(四)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年初总结梳理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9类事项清单,对省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拆分、编制办事指南,全厅确认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为151项,其中省本级79项。

三、多措并举,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一)法治建设统筹安排。相继制定下发了《陕西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陕西省自然资源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对全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二)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配合完成《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该《办法》于9月29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积极参与立法协调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制订工作。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规范。结合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现状,制订下发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起草程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发布、备案和清理评估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规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会同相关处室(局)对我厅印发的2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各相关处室(局)自查,厅法规处审核,拟保留继续有效8个,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需重新修改1个、失效废止17个。

(四)决策机制不断健全。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规范自然资源系统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持续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填报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有关信息数据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迎接2022年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对170项“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分工,对存在问题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健全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11月初省司法厅组织对我厅今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检查评估。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性、透明性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运用厅官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提升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的知晓率,依法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积极回应群众咨询留言,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截止12月15日,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423件。

四、强化措施,法治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法治宣传开展有力。制定下发了《2022年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力争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大力深化普法实践,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组织全系统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过程中法治宣传工作,利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特别对今年审议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形成自然资源普法新常态。

二是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常年聘任3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等过程中的专业把关作用,并在资料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三是复议应诉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截至12月15日,共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209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56件,同比增加34%;承办征地批复类复议答复案件59件,同比减少12%;承办国务院裁决类案件48件,同比增加700%;承办作为被申请人的其他复议案件18件,同比增加50%;同时,省厅还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8件,均已向申请人作出了书面告知。

四是干部队伍法治素质不断提升。认真组织全厅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及考试,及时梳理参考人员,更新人员信息,不断提升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水平。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邀请陕西省委党校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杜宏宠教授进行《行政处罚法》专题宣讲,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