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自然资源土地、矿产类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修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陕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草稿)》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土地类、地质矿产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稿)。在分别吸收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3年月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在网上回复或正式书面回复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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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执法局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