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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4-10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069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10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6号

张小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土地瓶颈制约支持蒲城高新区发展的建议》([2020]第3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土地计划的引导调控作用,积极服务建设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土地计划结构,促进区域、城乡、产业协调发展。近年来,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时,加大对高新区发展用地支持,对国家级开发区主导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等用地予以倾斜,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区内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同时,通过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依托当地政府实施土地复垦和整理,对村庄周边零散建设用地进行整合和利用,积极盘活闲置的存量建设用地,为开发区发展空间提供有力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保障。

2020年,我厅将继续加大对高新区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支持。对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由当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上优先保障,计划指标不足的,我厅实施评估后在省控指标中统筹解决。全省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时,我厅将协调渭南市自然资源局督促蒲城县自然资源局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蒲城县“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高新区建设发展空间实际,充分保障区内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蒲城高新区长远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落实。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