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5-08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114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5-08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58号

杨武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黄河渭南段作为全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区的建议》(第4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8月至9月,习近平总书记接连考察黄河流域兰州段和郑州段,并在郑州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

渭南市地处陕西东大门,地理位置重要,生态功能突出。渭南市的渭北旱腰带、秦岭北麓和黄河渭南段是我省重要的矿山开采区,多年来为渭南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损毁,急需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您提出将黄河渭南段作为全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区的建议,对于做好渭南市乃至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能,系统、整体、集约、绿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厅领导多次赴渭南和韩城市开展黄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调研工作,实地踏勘,摸清底数,科学规划,精心部署做好黄河流域渭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为切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厅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摸清黄河流域需要修复的矿山地质环境、废弃损毁土地、重要生态功能区受损情况底数,计划利用遥感技术对包括黄河流域的全省国土空间生态本底进行调查。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已争取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黄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专项奖补资金5746万元。3月16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13号),其中涉及渭南市2个项目、韩城市1个项目:合阳县黄河西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桥山南麓蒲城段尧峰等采石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韩城市西塬废弃采石场及沿黄西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97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131万元,省级资金1458万元。三是加快推进黄河流域重点是沿黄区域的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据我厅初步调查,我省沿黄涉及13个县(区),需要治理恢复的矿山受损面积1.31万公顷,重点在神府、渭南黄河西岸一带。2020年,我厅要将沿黄地区影响水土流失最大的区域作为工作实施重点。四是积极用好用活政策,采用多种方式推进黄河流域渭南段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我厅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提出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措施。五是做好黄河流域渭南段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调研课题。按照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我厅牵头开展“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研究”调研课题,并召集渭南、韩城等市自然资源部门调研讨论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积极谋划黄河西岸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区(涉及合阳、大荔、潼关)等治理项目,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渭南段生态修复工作。

杨武民代表,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抓好落实,扎实推进黄河流域渭南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继续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共同做好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7日

(联系人:李想,电话:029-8433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