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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246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3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25号

田应强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渭南市中心城区环线建设的建议》(第823号)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及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2018年8月29日,渭南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的“一轴两环六桥九辐射”的国省干线公路过境交通规划,对于缓解城市过境交通压力,实现过境交通不穿城,对外交通快出城,打造关中东部区域性公路交通枢纽起到积极作用。

渭南市作为陕西东大门,晋陕豫区域中心城市,近年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力追赶超越,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重点项目多,用地需求大等现实问题。

我厅在用地规划和计划工作中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全力服务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全省交通路网完善保驾护航。对于新改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所需用地指标,我厅通过“四个一点”的办法协调解决。一是国家立项和核准的项目,确保使用国家用地计划。二是省级立项核准的项目,联合省交通厅做好汇报沟通,争取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和用地计划盘子。三是对无法纳入国家用地计划的高速公路项目急需开工用地,采取“点供”的办法,在省级预留指标中调剂解决眼前和急需,确保先期开工建设。四是对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协调项目所在市、县,部分占用市级计划指标,确保工期顺利实施和用地供应。

目前,渭南市剩余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73万亩,按照渭南市近年来年度计划使用量计算,能够满足2020年前用地需求,我厅将协调渭南市政府尽力保障“一轴两环六桥九辐射”的国省干线公路过境交通规划所需要建设用地规模,积极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同时,也将继续指导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渭南市2020年前亟需开工建设的基础设施、民生、环保等重点项目用地通过存量盘活、增减挂钩和规划布局调整等方法在市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市域内确实保障不了的,我厅将在省控指标内予以支持。鉴于国省干线项目建设周期长,我厅也将指导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正在开展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科学统筹、有序布局,全力保障2020年后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您能在百忙中关心和关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渭南市各类项目用地,助力渭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杨军龙,电话:029-843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