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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7-05-13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7-05-13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5-13

陕国土资函〔2017〕96号

中国民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

您们在省政协第十一届第五次会议上的第014号提案,我厅已经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们对我省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对您们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认为您们在提案中所提出的数据翔实,事实清楚,反映的问题客观实际。您们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当前榆林能源富集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科学保护和节约利用榆林地区水资源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从煤炭资源开发、废水回注,污水处理等方面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做好地下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加强地下水监测和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现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落实您们提出的各项建议向您们函复如下:

针对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榆林能源富集区水资源治理建议的问题,我厅认真研究,将从政策方面和具体措施做好地下水资源保护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三定方案”对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管理职能的划定,您的提案内容中涉及到与我厅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地下水动态监测,具体主要是负责地下水水质、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水温监测工作。二是煤矿的探矿权设置、审批和采矿权的审批。当前,榆林能源富集区地下水保护和榆林煤矿开采与我们的工作关系密切。长期以来我厅十分重视水资源的保护和煤矿开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等因素的影响。正确处理好煤炭资源开采与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关系,把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上升到战略发展的高度十分重要。以切实做好榆林能源富集区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采取“早预防,早治理”的思路。对存在大规模采煤采矿活动区域,因煤矿开采引起地面塌陷、覆岩冒裂带开裂等,导致地表径流减少、区内河流流量减少或断流,泉水干涸、地下含(隔)水层遭到破坏,水资源大量流失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步摸清榆林能源富集地区的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总结规律和经验,吸取教训,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监控、治理措施,从国土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中的几个方面抓好地下水资源的保护:

一是科学编制和认真落实规划,从矿产资源开发源头做好管控。目前,我厅编制的《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已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上报国土资源部正待审批。此次“规划”编制确立了生态优先的原则,十分注重矿产开发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一是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体思路,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严守生态红线不放松。二是加强矿产开发源头管控。坚持科学规划论证,做好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条件下的矿产开发,以生态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强度。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严格矿山开发准入条件,依法依规做好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矿产开发对周边环境的扰动,尤其是水资源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科学划定禁止开采区,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全面落实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在自然保护区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划为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立采矿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榆林能源富集区地下水的动态监测,为保护地下水和开展治理工程提供科学依据。由国土资源部主推实施的全国地下水监测工程(陕西部分)建设,现已经启动,计划2017年年底将全面建设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实施对全面建立和完善我省地下水监测网路,开展对煤矿开采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的落实,对各煤矿开采区及影响区建立水位监测点,对井、泉、河流进行监测,落实各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地质环境监测任务,及时掌握地下水、地表水动态,为水资源保护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三是按照环境容量,科学合理、适度有序地开采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煤炭资源。一方面将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能源基地开发规划,在新设煤矿采矿许可证审批中,要将矿山开采对地下水的影响和破坏的问题充分进行考虑和评价,针对不同问题制定不同的解决方案,同时把国家能源局核准意见和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作为审批前置要件,严格执行;其次在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中,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严格要求,从源头上防止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现象发生,在榆林沙漠区积极鼓励和推行保水采煤、矿坑水再利用等技术;同时对现有煤矿要加强监督,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去产能目标任务,逐步关闭退出60万吨/年以下煤矿。以严格的监管制度来保证矿区按规划开采和治理,及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实现对水资源、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尤其是对已造成地下水资源破坏的,应因地制宜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当地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影响;对未造成破坏的,应及时落实专人开展地下水监测,从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方面做好双重预防和把控;

四是加大项目研究投入,开展紧密合作。一方面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对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的研究投入。目前,省发改委联合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和省水利厅投入资金委托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编制《榆神矿区区域水文地质补充勘查及煤炭开采对水资源影响研究报告》,现已完成并进行了初审。该项目主要是系统研究榆神矿区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特征和地下水的形成条件、赋存特征,分析区内地下水水动力场、水化学场、同位素场和地下水循环机理、边界条件,获取区内含水层水文地质参数;总结区内煤层、上覆基岩、含(隔)水层空间分布特征与工程力学性质,划分煤层-地下水空间组合类型;研究煤层采动覆岩破坏规律、裂隙带发育规律和煤炭开采对水文地质的影响等,为指导榆林能源富集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联合我省大专院校、科研团体等,依托技术力量的支撑,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问题重点,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集结人力物力,共同解决榆林能源富集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问题,为切实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保障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5月12日

(联系人:孙晓东,电话:029-8433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