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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5-17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9-05-17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17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99 号

李国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秦岭重点区域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自然资源监测及生态保护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岭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厅一直高度重视秦岭保护工作。您提出的对秦岭重点区域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进行自然资源监测及生态保护的建议,对秦岭保护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我厅也一直在开展相关遥感监测工作。自2007年以来,我厅连续十余年采用自然资源部采集下发的覆盖全省(包括秦岭区域)的卫星遥感影像,分别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遥感监测工作,持续更新了涵盖秦岭区域的全省国土调查成果,建立了相关数据库,有效保证了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为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提供了基础支撑,同时也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政府相关部门应用以及社会化服务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采用原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精度为1:10000,分辨率2.5米/5米),对全省土地利用现状开展调查,自2007年启动,2009年完成,形成了覆盖秦岭区域的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

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每年一次,采用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本年度以及上一年度比例尺1:10000的卫星遥感影像,分辨率1米/2米,遥感监测图斑),以上一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形成本年度全省(涵盖秦岭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自2017年启动,目前正在进行中,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2017年7月1日以后获取的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土调查工作。

四、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自然资源调查。针对中省保护秦岭的要求,我厅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中专门增设了一项专项调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自然资源调查,以县级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2017年7月1日以后获取的分辨率优于1米的卫星遥感影像,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查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实际利用状况,建立秦岭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库,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为进一步保护秦岭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省的国土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成果。同时,将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第二次草地资源清查等最新的专业调查成果,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等各类管理信息,以国土调查确定的图斑为单元,统筹整合纳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逐步建立三维国土空间上的相互联系,形成一张底版、一个平台和一套数据的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联系人:姚玮  电话:029-84333080)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