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8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4-26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095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26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31号

栗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建设的提案》(第187号)收悉,我厅安排专人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陕西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问题

我省测绘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委托,由自然资源部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进行管理。您在提案中提到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应该是一个综合概念,其中属于我厅业务范畴的自然资源及信息化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础数据获取方面。根据国务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陕西于2007年7月起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通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自2009年起,原国土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较好地保持了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我省正在根据国家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相关工作。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2003年起,我厅开展以面向数据综合管理应用为目标的数据中心框架建设,将过去无序分散、技术封闭、垄断使用的国土资源数据集中起来,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进行逻辑或物理上有机集中,逐步消除了国土资源数据共享障碍,实现了国土资源数据组织标准化、数据管理统一化、数据应用集成化。2008年,我厅作为第一批试点省市,率先开展金土工程一期建设。2009年起,组织开展了全省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将采矿权、探矿权、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地质灾害管理数据、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城镇基准地价数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基本农田数据以及遥感影像等进行一体化管理,信息化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关于统一坐标系问题

原国家测绘局2008年第2号公告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公告规定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现行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衔接的过渡期为8年至10年。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和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土资源系统全面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2017年8月,我厅和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转发《国土资源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陕国土资籍发〔2017〕7号),明确要求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土资发〔2017〕30号文件要求,做好工作部署,加快进度,按时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工作。经省市县各级共同努力,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已全面启用CGCS2000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三、关于统一全省地理信息数据采购机制问题

2018年,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测绘成果资源统筹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由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统一管理,遵循资源共享、无偿汇交、定期更新原则,省级各部门可无偿使用测绘成果用于政府决策、公益事业、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办法》要求省级各部门在使用财政资金申请立项涉及测绘项目的,须征求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再立项;需要加工方可使用的测绘成果资料,由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实施;无适宜测绘成果资料的(除基础测绘),在项目实施验收后须向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无偿汇交成果。

四、关于自然资源数据归集和共享问题

2018年11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成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我厅积极与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对接,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逐步推进整合原有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自然资源数据。

我厅作为全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向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土地调查以及遥感监测成果。我厅所生产的全部数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推进相关数据成果的共享应用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在符合相关规定基础上,均可申请使用有关自然资源数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更好的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金海,电话:029-8928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