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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6-30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1-00072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6-30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60号

张继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支持洛川县黄土高原沟壑区“固沟保塬”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议》(第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的指示和批示精神。科学系统布局设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洛川县位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残塬区。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一行到洛川县开展调研,认同你县提出的蓄、拦、排的塬面防护、沟头防护、沟坡防护、沟道防护综合治理措施。为此,复函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发〔2020〕23号的通知及《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专项规划调查技术方案》的要求,延安南部塬区实施“固沟保塬”,切实保护生态发展势在必行。请你们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财政厅联合文件《关于陕西省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及2021年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60号),尽快完成项目入库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与我厅对接,我厅将组织专家实地踏勘,按照程序开启绿色通道,尽快将项目入库,争取年底出库。

二、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0〕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初步确定比例为1:1。结合我省实际,地方财政资金分别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初步确定投资比例为3:3:4。因此生态修复项目市级配套15%,县级配套20%。鉴于你县财政收入极其困难,我厅将积极协调加大落实项目中省投资比例,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同时,我厅将结合部门职责,协同与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张继东代表,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我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雁林,电话:029-843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