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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5-19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1-00080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19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62号

拓巍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5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泾阳县地处渭北“旱腰带”地区,石灰岩矿产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历史上的大规模开采,严重影响地形地貌景观。由于该区域气候干旱,水资源匮乏,岩质边坡高陡,夏季温度高,植被成活率低,治理技术难度大。

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进一步鼓励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出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鼓励措施。意见下发后,渭南、宝鸡、咸阳等地也探索开展了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试点。我厅结合部门职责,在市场化治理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7年4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针对生产矿山,2018年我厅联合三部门印发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办法中提出鼓励企业利用基金实施开发式治理,目前在榆林、铜川等地在开发式治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二是开展综合调查。2020年我厅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通过调查查清了区内矿山生态问题现状,为下一步综合治理修复提供了支撑。三是编制规划。矿山生态修复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厅正在组织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修复规划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大框架下编制的,并进行了有效衔接,同时指导市县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通过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四是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明确在陕西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破解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在政策、管理、技术中的难点。通过试点我们将出台《陕西省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细则》,明确市场资金引进的方式和流程,明确废弃土地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料利用、产业植入等的可行方向和操作流程。五是加快推进区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在渭河平原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2019年-2020年,在咸阳市实施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资金779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补助资金498万元。在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中省补助实施了泾阳县兴隆镇白马杨村一带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资金1800万元,其中中、省补助1035万元。在2021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项目中,中省财政实施了泾阳县张家山-郑国渠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资金2000万元,均为中省资金。六是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在泾阳县,结合中省财政实施的泾阳县张家山-郑国渠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探索利用建筑垃圾回填矿坑进行生态修复,同时还能收益一定量资金弥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该点将作为一个示范工程进行经验和推广模式总结。在渭南市蒲城县,探索利用清危和地形地貌景观修整过中剩余废石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拍挂方式进行售卖,废石销售资金用于弥补治理资金不足,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的程序,取得良好效果。在铜川市耀州区,探索利用废弃煤矿矿山生态修复,建成了以传承红色基因为使命的照金国际户外营地。

拓巍峰代表,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关于市场化方面尽快出台政策,我厅认为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是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的重要手段,我们将以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为契机,梳理重大问题特别是政策性问题,研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机制,正在研究推进。关于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我厅正在编制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将矿山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关于泾阳县上报的中兵项目,我厅已经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制度,建议按照项目储备库制度要求,组织申报,我厅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在资金和项目上继续给予倾斜和支持。

拓巍峰代表,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同有关部门紧密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为关中城市群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雁林,电话:029-843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