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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4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234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3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18号

拓巍峰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咸阳临空经济带建设的建议》([2020]第 4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咸阳临空经济带建设用地需求,核减泾阳等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并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上给予支持”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这条建议的落实对实现咸阳市与西安临空经济示范区协同发展,加速咸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咸阳市到2020年底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约为4.8万亩,我厅将协调咸阳市政府尽力保障咸阳临空经济带建设用地规模,也将继续指导咸阳市对2020年前亟需开工建设的基础设施、民生、环保等重点项目用地通过存量盘活、增减挂钩和规划布局调整等方法在市域范围内统筹保障,市域内实在保障不了的,我厅尽最大努力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对符合用地条件的项目,我厅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进度。此外,我厅也将指导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在正在开展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科学统筹、有序布局,全力保障2020年后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您提出的“核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议,在编制新一轮全省国土空间规划时积极向自然资源部汇报,争取核减我省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拓巍峰代表,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一直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呼铂,电话:029-8963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