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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227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3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112号

宁怀彬代表:

您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蟠龙高新区、空间技术产业园项目有关事宜的建议”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对您提出的涉及我厅职能范围的建议函复如下: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保增长和调结构两个重点,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产业园区用地保障机制,助推全省产业振兴。您提出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在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具有针对性。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一直以来,在国家下达我省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的前提下,按照“有保有压、重点突出”的原则,一方面,我厅积极保障中、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产业园区倾斜,在分解下达年度计划时统筹考虑园区发展用地,一并纳入所在市、县计划;另一方面,持续协调各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指标安排力度,指导市、县在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园区计划实行单列。

按照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省上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到各市,由各市自行安排分配,到2020年底,宝鸡市剩余建设用地规模28254亩,按照宝鸡市近年来年度计划使用量计算,能够确保2020年前用地需求,我厅将积极协调宝鸡市政府尽力保障蟠龙新区、空间技术产业园项目用地需求,此外,宝鸡市现有批而未供土地67815亩,供地率68.66%,市域内还有很大盘活空间,本轮规划期在年底将至,建议宝鸡市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优先用好存量指标,市域内确实保障不了的,我厅将在省控指标中予以兜底。

您提出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在产业园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报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具有实操性。涉及蟠龙新区信关站项目的《金台区2020年第一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于4月初报我厅后,依据《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办法》(陕国土资发[2016]15号)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因国家、省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矿山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申请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规定,我厅迅速开展材料初审工作,目前,该规划修改方案已于4月22日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查,下一步,我厅将依程序加紧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去年,按照“放管服”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要求,我厅将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项进行整合,梳理办理指南、申请表单等内容,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同步办理”,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在园区用地审查报批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查报批,确保园区如期开工建设。

宁怀彬代表,您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春江水暖鸭先知”,群众和企业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时刻倾听群众心声、企业呼声,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一直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希望今后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保障我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熊 宇,联系电话:029-843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