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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6-01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233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6-01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85号

郭立志、刘新志、杨铜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脱贫摘帽县土地增减挂钩年度交易指标限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资源部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出台后,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已流转增减挂钩指标5万余亩、收益逾150亿元,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底,我厅积极促成淳化县率先与杨凌示范区流转增减挂钩指标600亩,取得收益3000万元,有力促进了淳化县脱贫攻坚工作。近期,我厅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全省增减挂钩指标流转实行省级统筹、统一计划管理,让全省所有符合流转条件的贫困县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由于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是市场行为,受制于买方市场,近期调查反映当前全省符合流转条件的县区可产生指标约9万亩,而实际需求仅2万余亩,流转指标供大于求的局面已经形成。淳化县增减挂钩仍有潜力,建议淳化县抓住政策机遇期,加快产生流转指标,一方面争取在咸阳市域内流转,另一方面,我厅将根据全省脱贫攻坚任务和指标流转情况,倾斜支持淳化县在省域内流转。

郭立志、刘新志、杨铜川代表,你们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热心支持我们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你们一并共同努力,为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助力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郑建都,电话:029-843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