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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0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4-28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100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28

类 别:C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32号

贾合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跨国订单农业,打造陕西海外粮仓,进一步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土地内休外耕的建议”收悉。现就轮作休耕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您的建议深入分析了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存在的隐患、优质耕地减少和耕地质量下降的原因,提出了促进“土地休耕”、保障粮食“量”的安全等政策建议,对于提高全省耕地质量,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确保全国乃至我省粮食“量”和“质”的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耕地保护优先、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原则,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在确保耕地数量的前提下,有效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了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开展,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十二五以来,全省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1360多万亩,延安治沟造地土地重大工程新增耕地近11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0多万亩。先后在汉中、咸阳等市进行补充耕地提质改造试点,提质改造耕地近2万亩,改造后耕地平均增加一个等级。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将全省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2017年,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95万亩。通过划定,强化了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

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是有效提高耕地质量和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措施,也是耕地保护工种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对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为深入耕地的科学合理利用,不断促进耕地轮作休耕,我厅作为全省耕地保护监督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积极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将耕地轮作休耕和提质改造工作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时,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等,有效提高耕地产能。二是严格耕地开垦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宜耕土地后备资源,禁止开垦严重沙化土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开垦耕地,禁止违规毁林开垦耕地。不得将已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纳入土地整治项目,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要求,避让湿地、林地等生态用地,有利于优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重点对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质量和产能进行评价,定期发布评价结果,为有效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和质量提升提供依据。四是积极配合农业农村等部门,探索建立我省轮作休耕共同责任机制,上下联动,推进轮作休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贾合义代表,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持续关注关心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对我们的工作不断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我们将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努力做好全省耕地保护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高建勇 电话:029-8433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