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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5-24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9-05-24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24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108 号

焦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省政府帮助解决油气用地指标的建议》(第381号)收悉。建议客观实际,针对性强。定边县作为油气产能大县,近年来为加快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定边县在陕西县域经济总量排名中位居第五,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喜人,同时也面临着油气用地需求大等现实问题。现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请求省政府协调,将定边县油气井建设用地指标从全县用地总规模中单独列出,占用省级指标或国家指标”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2014年,经省政府积极与原国土资源部沟通协调,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石油天然气遗留用地报批有关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15﹞281号),对2014年前,延长石油、长庆油田未及时报批的用地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意“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省内确实无法安排的,使用国家预留机动指标;涉及的用地计划,从预留国家计划指标中安排解决。”目前,石油天然气遗留用地已组件报批,全省解决遗留用地30.9万亩,定边县解决遗留用地6.2万亩,所用规划指标和计划指标均从国家预留机动指标中解决。2016年,国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时已将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全额下达我省,国家层面再无预留机动指标。省上也在充分考虑各市实际情况基础上,分解下达了规划指标。特别是榆林市,考虑到油气产能大,且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在下达规划指标时给予了大幅倾斜,今年3月份又追加了1万亩。目前,省上仅预留了极少指标,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省委、省政府已明确要求全力支持的事关国家战略实施的基础设施、民生、脱贫攻坚项目。为提高油气用地保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支持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我厅将在国家今年部署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依据国家有关编制要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对油气用地单列进行探索。

据统计,目前榆林市还有未消化批而未供用地约9万余亩,定边县有未消化批而未供用地约5400亩,市域内盘活空间较大。经与2018年现状调查数据比较,榆林市还剩余建设用地规模6.3万亩。为既缓解油气用地矛盾又保障定边县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轻重缓急和时序安排,对定边县2020年前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用地通过盘活存量,以及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规划布局调整等方式在全市范围统筹保障。市域内确实保障不了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对于2020年以后的用地,我厅将指导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科学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做好保障。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9年5月23日

(联系人:王渝,电话:843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