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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6-03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1-00271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6-03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97号

 

冯永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镇安县钨钼产业园建设的建议》(第34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结合我厅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快推进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市县正在以国土“三调”为基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商洛市、镇安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优化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空间,加快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做好土地要素保障,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依法合规。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阶段,我厅将会持续服务好县域经济发展,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支持镇安县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孙亚丽 电话:8433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