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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4-08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2-00040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4-08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29号

李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丹凤县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建设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大力支持。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用水量也急巨增加。所以加快水源水库项目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供水安全保障已是当务之急,对改善城镇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保障是水源水库项目建设的一项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厅在全省建设用地审批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与改革,制定了多项支持措施,对保障水源水库建设项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依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文本格式的通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三周清零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下放了审批事项,简化了审批流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水源水库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应该按照相关用地标准和政策予以执行。对于您提出的“协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协调保障用地需求”的建议,我厅非常重视,经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青峰水库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但存在着部分用地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无林地审核同意书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职能,我们将加强与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一是协调将剩余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后尽快上报我厅审核。二是督促丹凤县落实该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如有困难,由我厅和市局衔接,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三是要求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该项目设计方案,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四是指导市县尽快完成该项目用地的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为下一步用地报批做好基础工作。同时,建议您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林业部门加强对接,就扶持资金和办理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给予支持解决。

李华代表,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心人民群众供水安全问题,关注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水源水库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和促进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许建红,联系电话:029-8433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