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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5-05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2-00058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5-05

类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68号

拓巍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641号)收悉。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主要问题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之后,关中地区彻底关闭取缔大量小规模采石企业,属地政府修复任务艰巨繁重,且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急需市场化机制和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的有效政策,积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厅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出台市场化治理政策方面

根据部门职能,我厅积极开展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2017年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针对生产矿山;2018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制定了《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办法》中提出鼓励企业利用基金实施开发式治理,目前榆林、铜川等地在开发式治理中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我厅认真研究部文件精神,出台了《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0〕9号),进一步鼓励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出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鼓励措施。《通知》下发后,咸阳、渭南、宝鸡等地积极探索开展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试点,市场化方式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国办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我厅正在研究出台《陕西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利用社会资本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

二、市场化方式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明确在陕西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破解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在政策、管理、技术中的难点。我厅编制了《陕西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市场资金引进的方式和流程,明确废弃土地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料利用、产业植入等的可行方向和操作流程,目前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核,并获部审定同意。在泾阳县,结合中省财政实施的泾阳县张家山-郑国渠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探索利用建筑垃圾回填矿坑进行生态修复,同时还能收益一定量资金弥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该项目将作为一个示范工程进行经验和推广模式总结。在渭南市蒲城县,探索利用清危和地形地貌景观修整过中剩余废石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拍挂方式进行售卖,废石销售资金用于弥补治理资金不足,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的程序,取得良好效果。在铜川市耀州区,探索利用废弃煤矿矿山生态修复,建成了以传承红色基因为使命的照金国际户外营地。

三、在规划引领方面

矿山生态修复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12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陕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识别生态问题,全面研判生态风险。一是确定“两屏三带多级廊道、六区六策十三项目”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根据陕西特有的地形地貌和治理重点划分为陕北风沙草滩生态脆弱区等6个生态修复分区,针对不同区域的生态特点,明确相应生态修复政策。二是精准识别出“四横三纵”的生态连通廊道,构建出全省一、二、三级生态廊道系统,立足“三个空间”做好生态空间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升农业空间生态功能和质量,提高城镇空间生态修复与品质,优化生态廊道网络化布局。三是全面部署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筹划实施9个国家重点项目、4类省级重点项目,到2035年实现“深绿秦巴、浅绿高原、生态黄河、宜居家园、锦绣陕西”的生态目标。

同时,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0〕34号),指导市县编制好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横向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纵向与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做好衔接,通过修复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四、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给予中省财政资金支持泾阳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在2019年-2020年渭河平原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投入资金113万元实施了泾阳县渭河平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2020年黄河流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实施了泾阳县兴隆镇白马杨村一带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资金1800万元(中省补助1035万元)。在2021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项目中,实施了泾阳县张家山-郑国渠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项目资金2000万元(均为中省资金)。在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方面,投入省级补助120万元,开展咸阳市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项目,进一步摸清咸阳市矿山地质环境底数。

拓巍峰代表,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关于市场化方面尽快出台政策,我厅认为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是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的重要手段,我们将以自然资源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为契机,梳理重大问题特别是政策性问题,研究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机制。关于将矿山生态修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我厅编制的《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和《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已将矿山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关于泾阳县上报的中兵项目,近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2〕6号),建议按照项目储备库制度要求,积极申报2023年储备项目,我厅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在资金和项目上继续给予倾斜和支持。

拓巍峰代表,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同有关部门紧密协调和沟通,共同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为关中城市群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李想,电话:029-8433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