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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2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4-29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2-00124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4-29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67号

郑红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陕秦岭国家公园县建设的建议》(第3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原文建议第一条“建议发改、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对宁陕发挥生态效益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支持,在项目规划、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原文建议第三条中“在落实秦岭生态修复项目时优先给宁陕安排。”

答复:我厅非常重视秦岭区域各县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在多方面持续发力,支持各县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保障秦岭生态持续向好。一是规划方面,2021年我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宁陕县位于秦岭腹地,属规划中设置的秦岭生态修复重点区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我们将宁陕县列入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秦岭南麓(中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范围。着力提升区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碳汇功能,加强森林保护与植被修复,提升水体净化能力。有效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扩大野生动物种群,提高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与修复生态廊道与生物栖息地。同时规划于2025年完成秦岭区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资金支持方面,多年来我厅积极向省政府申请,安排资金专项用于秦岭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从2018年以来我厅会同财政厅共下达宁陕县历史遗留修复项目3个,下达资金1045万元。2018年安排《宁陕县向坪黑色彩钻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下达资金435万元,绩效面积6.64公顷;2019年安排《宁陕县皇冠镇南京沟山合方解石矿和漆树沟沙洛帐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下达资金330万元,绩效面积2.51公顷;2021年安排《宁陕县磨子沟黑色花岗岩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下达资金280万元,绩效面积6.68公顷。目前,我厅组织编制《陕西省秦岭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参加中央支持资金竞争性审查。方案对宁陕县7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优先布局,中央和地方估算总投资1285万元。如申报不成功,后期我们会将方案中宁陕县相关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列入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修复,在省财政能够确保财力支持的情况下,力争在2025年完成宁陕县域内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三是政策方面,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目前我省相关政策正在制定。省级政策印发后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履职、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切实发挥地方生态效益,加快高质量发展。

二、原文建议第三条中“在规划秦岭国家公园防灾减灾项目时优先将宁陕境内的项目纳入全省项目的大盘子,进一步巩固宁陕生态保护基础、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答复:我厅已将宁陕境内项目纳入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盘子中考虑,2022年安排给宁陕县地质灾害城镇风险调查项目1个,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点58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处,共计投入中省资金1075万元,进一步加强宁陕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郑红丹代表,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支持宁陕县做好宁陕秦岭国家公园县建设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魏宏安,电话:029-843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