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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0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5-19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1-00090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19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64号

田芳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铜川纳入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盘子加大对黄河支流上游地区支持力度的建议(第7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8月至9月,习近平总书记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铜川为黄河流域支流城市,全境属于黄土高原地区,分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和黄土高原沟壑区,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自然资源厅对铜川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积极支持铜川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0年以来,我厅积极争取中省资金2.9亿元,实施了铜川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涉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7个,共计恢复矿山地质环境面积5036亩。二是配合财政厅支持铜川开展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和修复试点工作。2017年初,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正式批复陕西省成为全国第一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省份,将铜川纳入陕西省南部示范区。根据修编的《陕西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和修复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年)》,铜川市黄土高原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共涉及35个项目。截止目前,试点累计完成投资44.41亿元。其中,35个试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2.72亿元,统筹整合类项目完成投资1.69亿元。已下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中省专项资金19.38亿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区域周边生态环境,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高治理区植被覆盖度,城市生态和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积极支持将铜川纳入国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有关素材已经上报自然资源部。四是将铜川列入黄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试点,开展2021年黄河流域及巴山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工作。

田芳珍委员,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

您提出的第一个建议,我们十分赞同。省上专门设立了黄河办,我厅积极与省黄河办等部门沟通,将铜川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盘子。

您提出的第二个建议,我厅将积极与财政厅沟通。目前省财政厅已经牵头制定了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厅积极呼吁财政厅加大支持力度。

您提出的第三个建议,我厅将继续予以支持。2021年我厅已经下达铜川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5个,中省资金68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解决铜川矿区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田芳珍委员,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政协委员的建议,虚心接受政协委员的建议,认真落实政协委员的建议,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为我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雁林,电话:029-8433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