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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5-19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1-00086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5-19

类 别:A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58号

赵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黄河流域陕西段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和治理的建议》(第5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能,系统、整体、集约、绿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切实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厅职能,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摸清黄河流域中秦岭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目前秦岭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组织验收。我厅正在组织编制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同时指导市县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通过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积极争取中、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020年财政部下达我省黄河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746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028万元,市县配套支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经我厅认真研究,共安排7个项目,修复治理面积560.34公顷。在2020年12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三是支持各地积极用好用活政策,采用多种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我厅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提出了鼓励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实行差别化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等措施。意见下发后,各地市也探索开展了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试点。

赵力强委员,对于您提出的“深化矿山综合调查,实施分类治理”,前期我厅争取了2021年省财政资金842万元,用于开展黄河流域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同时下发了认真落实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通知,指导各市积极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的新思路,咸阳、铜川等地通过建筑废料回填采坑、废弃矿山建立户外营地等多种方式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

对于您提出的“完善矿山信息数字化建设,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我厅正在与自然资源陕西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合作,通过遥感技术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动态实时跟进,推动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数字化,目前实施方案正在编制。

对于您提出的“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拓宽资金渠道”,2020年9月,自然资源部明确在陕西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破解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在政策、管理、技术中的难点。通过试点我们将出台《陕西省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细则》,明确市场资金引进的方式和流程,明确废弃土地综合利用、废弃土石料利用、产业植入等的可行方向和操作流程。

对于您提出的“加强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2019年10月,我厅在韩城召开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交流会,交流矿山治理修复工作中取得管理经验和治理修复理念和技术方法,全省各市100余人参加。今年,我厅计划再一次组织召开全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交流会,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对于您提出的“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2020年,我厅利用第51个世界地球日、第30个全国土地日等多个纪念日活动,借助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等平台以公益广告、有奖竞猜、现场连线、领导访谈等形式进行覆盖式宣传,突出保护环境的内容。今年,我厅又精心组织第52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动员社会公众积极践行“节约资源、保护地球”绿色行为。

赵立强委员,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快推进黄河流域陕西段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和治理。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倾听政协委员的建议,虚心接受政协委员的建议,认真落实政协委员的建议,共同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雁林,电话:029-84333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