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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7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0-05-28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189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5-28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0〕84号

王雄飞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陕西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您《加快陕北农村宅基地确权,保障农业农村改革》的提案中涉及的陕北农村不动产登记有关内容,充分体现了您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关心,真正展现您是一位心系人民的好委员,值得我们学习,对下一步的开展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现结合我省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按照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有关管理情况。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管理部门作了调整,明确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并赋予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宅基地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相应职责。根据最新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职责划分,宅基地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具体承担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通知》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通知》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二、我省农村宅基地登记有关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两个重要前提之一。2014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从2010年起,全面推进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12年底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到村的登记发证工作。之后,又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连续几年都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和自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优先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安排部署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原省国土资源厅与住建、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原省国土资源厅)连续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陕西省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快推进发证工作,要求各市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调查方法技术路径,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已有的土地测量成果资料,采取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三维模型坐标采集等技术或实地测量,通过解析法、半解析法、图解法、勘丈法等完成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不动产权籍图测绘及面积量算,形成满足登记的权籍调查成果。

三、榆林市农村宅基地登记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榆林市委、市政府将宅基地登记发证作为各市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为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榆林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安排部署,明确各县市区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时间。针对榆林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历史欠账多、工作基础差,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榆林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榆林市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在法规政策和业务流程等方面指导各县市区登记机构进行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目前,榆林市各县市区政府也相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县区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确定了技术单位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方法,选定试点乡镇开展不动产权籍外业调查测绘工作,为后期登记发证奠定基础。榆阳区马合镇补浪村试点工作已完成,按照“应登尽登”的原则,集中受理该村符合登记条件的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30余件,并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按国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感谢您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