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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9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19-05-27 点击量:
 索 引 号  2019-05-27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19-05-27

类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19〕115号

刘科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我省村庄布局调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建议》(第9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长期以来从事城乡规划研究工作,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启动我省村庄布局调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建议,切中要害,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我厅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省村庄规划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合力

随着我省机构改革的启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由住建系统划转至自然资源系统,目前市县机构改革也刚刚结束。为了确保各级村庄规划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任务不减,我厅着手成立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进一步组织领导全省村庄规划工作,制定出台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突出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并认真总结推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先进经验,上下形成合力,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

二、加强分类指导,解决好合理划分村庄类型调整布局规划问题

目前,我们正在起草2019年村庄规划工作要点,借鉴您的建议,今年的主要任务就是完成村庄分类,因地制宜做好村庄规划建设工作。我们将按照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地结合地方实际,组织相关规划技术单位加强对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等的研究,科学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分类,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力争到2019年底,各市县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对搬迁撤并类村庄要结合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搬迁撤并类村庄布局工作。

三、示范典型引领,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为加强技术指导,我们委托省城乡规划院在深入调研郝家桥村、东高峁村等村庄现状的基础上,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优秀村庄规划案例,着手编制了《陕西省乡村振兴村庄建设导则》和《陕西省乡村振兴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案例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指导全省各地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案例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将全省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四个类别,又根据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和秦岭区域的不同,目前共选取16个典型案例,待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指导意见》下发后,我们再结合该文件精神,认真完善后下发各地,为全省村庄规划建设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感谢您对我省村庄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魏民江,电话:029-89637703)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