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4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2-05-05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2-00149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5-05

类别:B类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2]72号

张社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汉中市南郑区页岩气探矿权出让和勘探开发的建议》(第540号)收悉。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页岩气作为非常规清洁能源,对保障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改善陕南能源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陕南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1.陕南地区页岩气矿业权设置及勘探工作现状

2.陕南地区页岩气矿业权设置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在陕南地区设置油气探矿权一宗,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川陕渝镇巴区块油气勘查”(勘查许可证号:T1000002020111018000138),有效期限2020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9日,勘查许可证面积3135.911平方公里,该探矿权范围在我省汉中市镇巴县、西乡县勘查面积约800多平方公里。

3.陕南地区页岩气勘查工作现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汉中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工作。2014年以来,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我厅积极协调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中石化、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在汉中市镇巴地区、南郑地区开展了系统的页岩气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

2014年至2019年。汉中市南部开展了系统的页岩气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共完成页岩气调查井4口(汉页1井、镇地1井、陕南地1井、陕南页1井),完成科研项目1项,初步认为该区蕴藏丰富的页岩气资源,但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需进一步开展勘查工作。

2018年10月,陕西煤田地质集团与中石化勘探分公司在镇巴境内优选560.7平方公里先期开展页岩气勘探工作,部署实施了《陕西镇巴地区页岩气选区评价与试验区勘查》项目,先后完成了1:5万页岩气区域地质调查、二维地震勘探、电法勘探等工作。2021年12月,陕南地区首口页岩气参数井“陕镇页1井”完成了压裂试气,试获稳产气流2.1万方/天,实现了陕西省新区域、新层系页岩气勘探重大进展。

2020年,我省以省级地勘基金投入338万元,在陕南开展页岩气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由陕西省地质调查院承担完成了“陕西省西乡—镇巴地区页岩气地质调查”省级地勘基金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主要目标层为寒武系牛蹄塘组和奥陶—志留系龙马溪组,开展了相应的页岩气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4.现行国家页岩气矿业权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7号)。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20年8月5日出台了《陕西省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办法(暂行)》(陕自然资规[2020]5号),页岩气作为油气矿产在此次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中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页岩气作为国家战略性油气矿产资源出让登记权限明确在自然资源部。二是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资公司,均有资格按规定取得油气矿业权。三是从事油气勘查开采应符合安全、环保等资质要求和规定,并具有相应的油气勘查开采技术能力。四是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油气探矿权人发现可供开采的油气资源的,在报告有登记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后即可进行开采。进行开采的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应当5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

5.加快南郑区页岩气探矿权出让

2018年,我厅按省政府要求,以“陕自然资矿函〔2019〕73号”向自然资源部上报了《关于申请挂牌出让陕西省汉中南部地区页岩气探矿权的请示》,建议公开出让汉中南部地区页岩气探矿权,面积1656.73km2。2020年4月,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矿业函〔2020〕29号”下发了《关于征求拟挂牌出让油气勘查区块范围意见的函》,征求汉中南部地区页岩气挂牌出让的意见,后因生态红线划定暂未出让。我厅一直通过多种方式向自然资源部主动汇报,建议部在符合出让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组织出让汉中地区页岩气探矿权,也可参考“贵州模式”由部组织我厅实施探矿权挂牌工作,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同时,我厅也建议部采取措施,解决生态红线与页岩气等油气矿业权重叠不能新设矿业权的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陕南页岩气矿产勘查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将在“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陕南地区页岩气勘查开发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3日

(联系人:史诚琛 联系电话:029-8433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