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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11-12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367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11-12

陕自然资函〔2020〕193号

榆林、延安市人民政府:

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846号)转发你们,请按规定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一、榆林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54.8856公顷,道路改移用地1.9055公顷。

二、延安市境内批准建设用地107.8144公顷,道路改移用地1.9227公顷。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1月6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