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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4-10 点击量:
 索 引 号  zrzy/2020-00075  公开范围  公开  公开日期  2020-04-10

陕自然资办发〔2020〕26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有关学会、协会及有关单位:

今年4月22日是第51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是宣传我国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正确的自然资源观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的重要平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547号),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第51个世界地球日活动,以“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美丽中国,激发青少年形成亲近自然、了解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

二、活动时间

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一)开始,至4月26日(星期日)结束。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省厅将围绕今年地球日主题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筹备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管各单位、各学会协会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以线上方式为主,精心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各单位加强与网络新媒体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的联合,推介内容科学健康,兼具时代性、艺术性的优秀科普宣传作品,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体现“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开展地球日主题宣传和自然资源科学普及活动。

(二)多措并举,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加强与同级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的作用,联合复学高校、中小学校及复工相关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渠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微博、微信、视频直播、短视频发布等新媒体平台的合作模式,积极采取短视频、动画、实时交流互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地球日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参与度和传播力度。

(三)从严防控,确保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安保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地球日宣传周期间网络预约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各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内容的把关,不含涉密内容,保障信息安全。

(四)加强信息反馈和总结

请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陕自然资源科普基地及厅直属有关单位及时统计本地区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5月8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及典型活动视频、照片(5-8张)及文字说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省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中予以展示宣传。并将统一报送至部宣教中心,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将作为科普宣传工作评优依据。

四、联系方式

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广宏 029-81329670 贾海燕 029-84333086

电子邮箱:sxszrzytkjc@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楼201室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邮政编码:710082

附件:

 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docx

 我厅确定今年我省地球日宣传口号.docx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附件【第51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主要活动统计表.docx
附件【我厅确定今年我省地球日宣传口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