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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6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准化委员会关于征求<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陕自标委会发〔2024〕3号),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等单位研究编制完成了《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我厅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止公示期满,网页点击量为700次,下载量为451次,共收到反馈意见单位11家,合计意见总数59条,采纳或部分采纳46条,未采纳13条。

一、反馈意见情况

《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意见建议的单位有: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地矿第三地质队有限公司、西安煤航遥感信息有限公司、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陕西地矿九0八环境地质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单位。

主要意见包括:(1)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意见16条;(2)总则的意见6条;(3)调查工作程序的意见3条;(4)矿山生态调查内容的意见10条;(5)调查工作方法的意见10条;(6)成果整理和数据库建设的1条;(7)成果编制与表达3条;(8)附录内容的意见10条。

二、意见采纳情况

(一)采纳的意见

根据《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主编单位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反馈,在收到相关单位意见后,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类,逐条分析,全部或部分采纳的意见主要有:

1.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9条意见。就文件中3术语和定义提出了4条意见,其中两条分别是3.2和3.8中术语表述的一致性,术语中涉及矿山生态问题的内涵统一改为:地质安全隐患、地下水环境影响、土地损毁、植被与土壤破坏等;3.4地面塌陷及地表裂缝改为地面塌陷及裂缝;3.10将矿山地质环境改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就4总则部分提出了2条意见,建议将人工辅助修复区、人工修复区改为辅助再生区和生态重建区;矿业活动改为采矿活动;就5调查工作程序提出2条意见,建议将野外调查改为矿山生态问题调查,并细化野外调查后框内内容;就8调查工作方法提出1条意见,将8.3.4—c) 人工修复区的划分依据:人工修复区改为生态重建区。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2.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4条意见。就7.3.1.1“矿区道路边坡”与7.3.1.2“山区道路边坡”不一致,建议明确矿山地质灾害调查是否包含除矿山建设开采影响之外的地质灾害,例如农村道路、村庄等群测群防灾点;就7.3.4矿山水土环境影响调查,建议矿山水土环境影响调查中补充,结合地下水流向、补排给条件、运移规律,地表水流向,主流风向,确定污染物扩散区,有针对性的调查水土环境污染;参照规范中补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就8.3.2“调查矿区内控制性调查点数不少于1点/5km”建议调查点密度应为面积密度,如(5km×5km)范围内控制点个数。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3.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提出了4条意见。就7.5.1“调查采矿活动影响区的生态系统状况、生物多样性等,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定位”中增加水源涵养功能;就8.4“水、土样品采集分析方法”增加废渣、矸石样品采集分析测试;就10.15“调查报告附图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划图明确具体要求;就8.3.5“对典型矿山生态问题测绘剖面并按照野外地质工作方法绘制素描图”改为用无人机或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建议替代传统手绘素描图。主编单位部分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4.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5条。就2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GB/T 40112-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就4.3.2中调查成果成图比例尺一般不小于 1:250000,建议取掉成图比例尺规定,面积较大时适当调整;就7.3 地质环境现状调查中建议增加“采空塌陷调查”;就8.3.2 野外调查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一般不低于1:50000要求,控制性调查点不少于5 点/km等;石油、天然气根据管线、井场等根据工程特征调整;就10.1.5.1 图件总体要求,建议明确矿山调查成果成图比例尺,以区别于市、县调查成果汇总成图比例尺 1:50000。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5.陕西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提出了4条意见。就附录B(资料性附录)矿山生态野外外调查表”改为矿山生态调查表;就3术语未定义了“矿山地质灾害”,但未定义“地质安全隐患”,而多处又以“地质安全隐患”进行论述;建议统一采用一个术语“地质安全隐患”;就6设计编写中建议对矿区土壤、水质样品采集数量按矿山规模有个区间值。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6.陕西地矿第三地质队有限公司提出了6条意见。就8.3.2 野外调查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一般不低于 1:50000,建议明确以行政单元还是以标准图幅,部分山区县面积较大,建议以标准分幅作为手图;就8.3.3建议将填写调查表与8.3.4合并,在野外工作底图上标绘调查路线、矿山位置、范围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损毁问题等与8.3.2合并;就8.3.9中校核文字错漏;就9调查成果整理与数据库建设,建议增加9.4 项目形成的矿山范围、地质环境问题、土地损毁问题及划定的生态修复区应提交矢量数据;就10.1.5.1 图件总体要求,市级和县级调查成果成图比例尺为1:50000,与4.3.2矛盾,4.3.2去掉以市为单位,建议市级调查成果成图比例尺一般不小于1:250000,县级按照 1:50000;就附录D建议给出5万和25万的Arcgis 或Mapgis图库,能够统一标准。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7.西安煤航遥感信息有限公司提出了5条意见。就3.2矿山生态问题3.8矿山生态修复均提到“地质安全隐患”,在TD/T 1070.1-2022行业标准中已不再提地质安全隐患,而是地质环境破坏,建议与国家行业标准保持一致,方便实际操作。就2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第1部分通见。就7 矿山生态问题调查,建议将“矿山生态问题调查”改为“调查内谷”。就5 调查工作程序和8调查工作方法,建议将“5 调查工作程序”和“调查工作方法”改为“调查程序”和“调查方法”。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8.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了1条意见。就B.6调查表中建设用地具体应为那些用地,建议参考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说明具体包括那些地类。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9.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了2条意见。就3.2和3.8关于矿山生态问题的内容建议保持一致。就7.3.1.1崩塌调查b)将山区道路边坡修改为矿区道路边坡。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10.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了3条意见。明确调查工作流程中是否需要编制实施方案;就矿山水土环境影响调查,建议弱化,认为自然资源部门一般投入的较少,很难做到查清标准,环保部门一般要求较高,投入也大;就调查报告附图包括矿山生态综合调查实际材料、矿山生态综合调查现状图、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划图。建议去掉实际材料图,主要内容与现状图重复,建议矿山生态综合调查规划图主要内容。主编单位采纳以上修改建议。

11.陕陕西地矿九〇八环境地质有限公司提出了3条意见。就7.3.2含水层影响与破坏调查建议在调查时能否主要针对具有供水意义含水层进行调查,陕北煤矿区含煤地层裂隙水基本都富水性弱,虽然产生导水裂隙,造成含水层结构破坏,但对供水意义含水层影响不大,且无有效治理措施。7.3.3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与破坏调查建议对于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调查主要针对自然保护区、重要地质遗迹等景观开展调查,而对于露天采矿、固体废弃物堆场、地面塌陷等造成的地形地貌景观的改变,已既成事实,无法改变,且仅改变局部地形地对于区域大的地形地貌改变不大,露天矿基本具有合法手续,后期对于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无法实施。就7.3.4矿山水土环境影响调查,和环保部门有重复,建议采用环保部部门排污许可、环评等调查成果。

(二)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1.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提出了2条意见未采纳。4.2“形成矿山生态调查“一张图”,建议对“一张图”内容具体化。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一张图”为调查系统中的电子一张图,是对调查工作的电子化处理和电子化展示,内容比较明确。就8.3.4“自然恢复能力”,建议增加自然恢复能力强弱的判定标准。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规范汇中有相关的定性的界定标准,目前尚未有对自然恢复能力强弱的定量的判定标准。

2.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4条意见未采纳。就3.2 矿山生态问题,确是否包含水土污染内容。因为“3.7 土地损毁”一节包含有土地污染内容。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该内容在水土环境影响中已包含。3.4 矿山地质灾害,议按照地灾评估规范的要求,地质灾害种类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不稳定斜坡等。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本规范中地质灾害的概念参照《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中的规定更为合适。3语和定义,建议增加国土空间规划 “三区三线”概念。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三区三线”不是规范的主要内容,涉及的概念按照现有规定执行,无需在本规范中专门列出。附录A设计书编写提纲,调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这是财政、基金项目类要求,若生产矿山不必要;附录C成果报告编写提纲调整“第七章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该两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整个调查工作的资金来源和经费执行,从矿山生态调查的事权看,该项工作通常为省级财政事权,开展该项工作的资金一般为省级财政资金,需要对绩效目标和资金执行进行专门阐述。

3.陕西地矿第三地质队有限公司提出的1条意见未采纳。B.4表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方式露天采场(开采面)、裸露面面积(公顷),明确是平面投影面积还是立面或斜面的破坏面积。建议立面或斜面面积单位统一按照平米,平面面积按照公顷计算。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该部分内容在调查要求有相关要求,单位统一为公顷方便统计汇总。

4.西安煤航遥感信息有限公司提出的1条意见未采纳。3术语和定义,不建议将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已明确的术语全部纳入,应突出地域特色。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按照规范编制要求,规范中涉及的重要的术语和定义应该列入。

5.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的1条意见未采纳。B.1.1持证矿山基本情况调查表,建议将“采空区面积”栏细分,按照采空区面积、塌陷区面积、已治理塌陷区面积、未治理塌陷区面积细分,因部分矿山设计充填开采,部分矿山设计采多层煤。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该表为基本情况调查表,主要为采集矿山开采形成的采空区总面积,单个采空区、单层煤等形成的采空区地面塌陷等相关信息在地面塌陷中可以调查填报。

6.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的3条意见未采纳。3.4及7.3.1“矿山地质灾害包括采矿活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裂缝等”修改为“矿山地质灾害包括采矿活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增加“不稳定斜坡”。依据:国家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将不稳定斜坡列入灾种之一。附件增加矿山不稳定斜坡及其隐患调查表。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本规范中地质灾害的概念参照《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中的规定更为合适。就8.1.1搜集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内容增加“年度最新群测群防数据库、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当地1:50000及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依据收集在册隐患点、易发区、风险区等相关基本数据。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群测群防数据库内的地质灾害的防治责任主体为政府部门,矿山生态综合调查的主要为矿山活动引发加剧的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改革中不在专门强调矿山地质灾害,将相关内容作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内容进行调查评价。

7.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2条意见未采纳。提纲中:矿山生态修复分区,内容包括修复分区与治理措施,是否文题不相符。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矿山生态修复分区,作为矿山生态调查结果的表达,能更好的指导一下工作开展,与调查工作并不矛盾。就4.3.2 调查工作以市为单元,调查精度为 1:50000。如果以市为单元,调查精度1:50000,图幅太大,一张图难以表达。主编单位未采纳理由:按照以往工作惯例,项目部署均为以市为单位开展调查评价,该处所说的“一张图”为调查系统中的电子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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