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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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2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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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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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银母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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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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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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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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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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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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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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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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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八方山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日出原矿量700吨,生产所需用水量3000吨每天陕西银母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4小时不间断生产日出原矿量350吨,生产所需用水1500吨每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款或相关标准规定为双零八,铅回收率为95%,锌回收率为93,排放铅每公升水不超过0.5毫克,锌不超过1.5毫克其他重金属标准1.0-0.03不等,以上两家企业均超出国家标准数倍至数十倍之多,造成严重重金属污染及水污染,望对两家企业先行停产,停止对秦岭山脉、嘉陵江及其周边村民污染待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行生产作业,如需可提供详细证据。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公告》附件3中相应参数为标准所以向国土举报,请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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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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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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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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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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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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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经宝鸡国土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八方山铅锌矿、银母寺矿两家矿山企业今年以来至8月份对内加工矿石,回收率选矿指标均符合“铅锌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针对重金属污染及水污染问题,凤县局已同县环保局沟通。目前凤县环保局已委托宝鸡文理检测公司对2家企业尾矿库澄清水、尾矿库下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并现场取样后期将依据化验分析结果,依法子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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