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9020330634 | ||
标题 | 原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乱占乱建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19-02-03 | ||
联系人姓名 | 高** | ||
联系方式 | 山阳县******* | ||
发言内容 | !山阳县银花镇湘子店村原村支书以前的宅基地就有五六百平米之多,现在又私自占用耕地几百平米建造一座楼房,希望有关部门调查,给群众一个说法。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时间 | 2019-02-06 |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商洛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责成山阳县国土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所占土地为非耕地,属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胡儒兴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已于2018年11月18日自觉按照处罚决定缴纳罚没款,将督促山阳局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