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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00506003
标题 歧视性搬迁 侵犯人权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0-05-06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151********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张勇,男,33岁,独生子女家庭。2005年外出务工因车祸致重度残疾。由于各种原因我当年受伤致残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现生活举步维艰。目前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 基本情况 现在的父母是我的养身父母,因为与父母年龄相差较大,在生活方式、价值观极性格等各方面都存在严重差异,加上我受伤以后非常急躁,导致与父母难以相处,无法再继续共同居住生活。我与父母在十年前户口就已经分开。我居住的房子是父亲的。当地政府给我报的异地搬迁项目是去敬老院,由于生活习惯等原因我不愿意去敬老院。我多次找到当地政府多次与他们沟通希望当地政府给我调整一套住房,该承担的费用我一分不少的承担,我须要搬出去单独生活,但是当地政府再三表示调整不了,该困难他们也无法解决。无奈才走向信访之路。 质疑 (一)楼房村集中安置点入住率不到一半,而且有大部分贫困户根本不愿意去集中安置点,因为他们在楼房村没有土地,无法生活。大部分贫困户之前并没有报异地搬迁项目。当地政府是为了应付脱贫和上级政府来检查,通过威逼利诱等方式拉去的。 (二)当地政府在没有与我沟通也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我的异地搬迁项目报到敬老院,其他贫困户享受异地搬迁政策是去集中安置点,而我仅因是特困(五保)享受异地搬迁政策只能去敬老院,这没有法律及行政法规等依据。这是歧视!当地政府这种专横跋扈的做法用大美国人的话说就是侵犯人权,《联合国宪章》全文分为19章,共111条,其中7处提到人权。 (三)当地政府再三强调我与其他贫困户不一样,房子问题是无法解决,如果确实不愿意与父母共同生活只能去敬老院。我除了因车祸受伤致残,我与其他贫困户有什么不一样? 事实依据 当地政府在没有与我沟通更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的异地搬迁项目报到敬老院是违规的。律师表示,异地搬迁是针对当地所有群众,不会排出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群体。凡事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应与当事人沟通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当地政府在执行国家政策时厚此薄彼、专横跋扈,且带有严重歧视性,这是现代文明不允许的,也违背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等原则,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诉求 (一)要求当地政府本着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给我享受异地搬迁到集中安置点的政策。该承担的费用我愿意承担。 (二)要求就当地政府在没有与我沟通也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我的异地搬迁项目报到敬老院的问题给我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依据。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时间 2020-05-09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来信,相关问题请向当地移民办反映,谢谢!!
回复单位 厅政务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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