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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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3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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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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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城关镇观音渡大队槐垣7组队长私自卖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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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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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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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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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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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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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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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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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我是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观音渡大队槐垣7组村民郭辉。我们村队长私自贩卖集体土地给开发商。村民至今没见一分钱,楼房已经封顶。我们向当地政府多次反应问题。至今未能解决,希望你们能给我们调查一下。队长王林上下通吃,欺压乡里。为虎作伥。希望领导给我们群众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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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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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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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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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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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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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渭南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反映问题位于大荔县城西南冯翊西路北观音渡社区七组,问题线索部分属实。该宗地占地面积约2.7亩,现状占地1680平方米,三层固定建筑物主体已建成,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对照查阅《大荔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大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地的规划用途管制分区A区为有条件建设区,为一般农用地,B区为有条件建设区,为村镇建设用地,现状地类为建制镇耕地。
2018年11月26日,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城区国土所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就已发现马秋艳私自占地建房,现场立即予以制止;11月29日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9年1月23日立案调查。目前,此案件正在依法查处中。下一步,大荔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国土资源违法线索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此案件进行查处办结;同时,责成城区国土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杜绝土地违法行为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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