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1026003 | ||
标题 | 咨询2021年土地违法大排查大整治?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2-10-26 | ||
联系人姓名 | 鲁* |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领导∶ 去年(2021年)省厅曾经安排开展了一次“土地违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咨询∶2021年开展的“土地违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和整治土地违法是对所有的土地违法线索进行排查和整治? 还是限定违法占用土地的年限?即∶某某年以后的违法占用土地进行排查整治?某某年以前的土地违法问题不予排查整治? 期盼权威解答? 2022年10月26日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时间 | 2022-10-27 |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执法局调查回复如下: 收到网民咨询“2021年大排查大整治”回复单后,我局安排专人将咨询告知书发送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