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429005 | ||
标题 | 能否建设烘干晾晒房等农业附属设施 |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
留言日期 | 2022-04-29 | ||
联系人姓名 | 李* | ||
发言内容 | 2017年我在自家地里种植了金银花和花椒共计约10亩。2021年3月份由于需要建设烘干晾晒房等相关农业附属设施。所以我向鄠邑区渭丰镇政府和资源管理分局渭丰所申请的农业附属用地申请,但是一直得不到批复,故我又向鄠邑区人民政府、西安市资源管理鄠邑区分局求助但是时至今日仍未得到回复,现在已经2022年4.29日。2022年的新花已经可以进行采摘了,但是由于没有烘干晾晒的地方及设施,所以我只能暂时弃收。从2021年到现在,我多次往复与这四个单位,但是自己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所以我向自然资源部咨询,得到的答案是可以建设(根据自然规划(2019)4号文件)中的规定,我的情况完全符合规定。现我向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咨询,我能否在我的地里建设金银花的烘干晾晒房?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
回复时间 | 2022-05-05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具体请参阅我厅网站《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细则,网址: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222/24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