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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308001
标题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3-08
联系人姓名 李**
发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了解一下,2020年7月2日,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0】4号),是否已经废止而不再适用,如果废止,新的规定在哪个文件里面,请给予指导。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时间 2022-03-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0】4号)现行有效,详细请参照我厅网站发布: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151/5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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