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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1109001
标题 资质延期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11-09
联系人姓名 杨*
发言内容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丙级资质审批取消审批,现要办理资质延期,怎么办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时间 2021-11-1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具体配套措施的通知》陕自然资办法【2021】66号文,第二点,第三项:)优化审批服务7项。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査单位乙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等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贵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其中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责任单位:有关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单位:省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其他问题咨询可直接联系我厅地质勘查管理处,电话:029-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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