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90514001 | ||
标 题 | 高速公路租用的耕地到底怎么处理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平利县城关镇的一个普通村民,现在向你反映一下老家高速公路毁坏耕地水田的问题。平利县城关镇普济寺村寺沟口(平利西收费站附近)在2013年以前还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有很多水田和耕地,13年修高速公路的时候挖的土方把寺沟河道和耕地水田全部填平,当时说是租用,最终会恢复河道和耕地。但是拖到现在都6年了,河道也没恢复,土地也没有复垦。更令人担心的是听说政府要征收,也不知道是做啥。平利是山区贫困县,本来土地资源就不丰富,这几年搞建设占用了不少优质的耕地水田。看新闻说补充了多少,其实都是大量占用好地,补充一些山区的平时基本上没有耕种的差地来凑数。上级政府能不能管管普济寺这里高速公路租用土地,早日恢复河道,早日复垦土地。毕竟保护耕地是国家基本国策,希望少干一些乱破坏乱开发耕地的事情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安康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经平利局实地核查,该宗土地是修建安平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占用的弃渣场,用地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总面积为142.2亩,其中水田占用82.3亩,旱地59.9亩。2019年4月26日,该公司已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安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平利县安平高速公路建设援建指挥部办公室达成共识,签订了四方协议,将该宗土地交由平利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复垦,协议要求该宗土地复垦工期为120天,2019年8月底前完工,达到耕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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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