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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104021
标    题 凤翔县城关镇政府违规征地放纵开发商建设
信件内容 您好:      凤翔县人民政府在没有省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厅)任何征地批文的的情况下(实际情况为这块地至今未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仅依据2014年11月9日第12次县常务会议和2015年3月6日第4次县常务会议就令城关镇人民政府违法征收县城关镇西关街以南18.6亩属于城关镇石家营村二组的集体建设用地。       陕西聚雍实业有限公司在此地立项为“雍城西市A区”商业项目,2016年11月在此地进行违规开发。2018年10月完工。现已经成立售楼部进行出售。       凤翔县政府和陕西聚雍实业有限公司以“棚户区改造”为名,对此地违规征地和开发。其严重损害了本村村民和周围住户的利益。 2017年12月宝鸡市国土资源局说此项目未实施也未动工建设。其实此项目已经封顶,并已经售卖半年时间。村民数次上访无果。       希望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调查此事,证明宝鸡市国土资源厅说法失实,并说明“城关镇政府与石家营二组村民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无效。对陕西聚雍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行为作出处罚。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职能归口原则和权属职能范围划分,经宝鸡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7214日凤翔局给陕西富雍实业有限公司(王建军)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陕西富雍实业有限公司(王建军)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2017222日,凤翔局给陕西富雍实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凤国土资函(20176]《关于督促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有关问题的函》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继续施工建设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该宗地规划图为建设用地,现陕西富雍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凤翔局将进一步跟踪督促其合法用地。

处理时间 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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